蚌埠十六中教育集团集中学习《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2024年4月10、11日下午蚌埠十六中教育集团中学部、小学部分别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了《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并要求大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应用和完善。

会议由张夕品校长主持。会上,首先由校办公室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的具体十项内容:一、出勤制度规范;二、服务态度规范;三、工作行为规范;四、岗位职责规范;五、审批时限规范;六、协调创新规范;七、办公管理规范;八、会场秩序规范;九、穿着仪表规范;十、廉洁自律规范。在学习《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的过程中,老师们深刻认识到了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只有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行为,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民众。

《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行为准则。它虽强调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洁、勤政、务实。同时,规范还明确了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化、高效化。但它也为教师在工作行为、工作规范等方面提供了参照。(陶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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