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本月底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7月22日上午召开的蚌埠市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抓紧调度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于近日印发安徽省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6次调整,也是2016年以来,第5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蚌埠市约22万退休人员受益。  

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目前安徽省省调整政策既考虑了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定额部分体现公平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照顾,在养老金调整中,高龄人员指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高龄人员分为四个档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企业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机关事业单位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29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与去年相比,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倾斜标准分别提高20元、60元,进一步加大了对8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徐雅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李勇

责任编辑:胡萍安徽网蚌埠新闻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人员,退休,养老金,周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