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6日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中旬召开(会议的具体时间,授权主席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十五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十五届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大会发言;

4.列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大会选举;

6.通报表彰(表彰2023年度市政协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个人,表彰2023年度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审议通过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8.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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