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关于接受丁克强等同志请辞十五届市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年龄等原因,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丁克强、丁晓凯、王双、王蓓、王从美、乌兰其其格、吕兴亚、年里亮、年翠红、刘建民、江南、李荣、杨杞、况素琴、张浩、张强、张焕明、张蔚靖、金海浩、胡岚、施剑、高沛轩、韩慧、韩修贤、瞿金荣等25名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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