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蚌埠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2024年9月底,蚌埠参加基本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突破800家,参保人数近2 万人。
当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工伤保险就如同一道坚实的屏障,为职工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而补充工伤保险,就在为这份保障再添一份力量。2022年,全市开始试点《蚌埠市补充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蚌埠市试点职业伤害保险。今年6月28日,市人社、财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蚌埠市补充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解决新型就业群体特别是小微企业职工的职业风险保障问题。
最新的《蚌埠市补充工伤保险管理办法》从政策上对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力度进行了进一步提升:缴费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了待遇种类和标准,增加了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一次性补偿金、一次性工残补偿金两项待遇;同时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偿金的待遇最高给付标准都有所提高,提高幅度最高达到42.85%。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根据待遇标准出台60万和90万两个套餐方案,便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扩大参保年龄范围,从原来的≤65 周岁进一步扩大到≤70 周岁,赔付情形也进一步扩大。
而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弥补了传统工伤保险难以覆盖新业态从业人员这一空白。为快递员、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提供了职业伤害保障,确保他们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截至 2024年9月底,蚌埠参加基本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突破800家,参保人数近2万人,全年参保13万人次,补充工伤保险正在为职工承担超过16亿元的风险保障。
补充工伤保险承担了哪些保险责任,用人单位该如何参保?据介绍,基本补充保险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工残补偿金、一次性工亡抚慰金七项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上自助参保,也可以前往市区及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事窗口进行办理,同时承办单位也可以提供上门办理服务。(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薛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