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龙亢司法所“四步走”化解矛盾纠纷

东邵西潘日子长,纠纷缘起地接壤。

规劝邻里释前嫌,多想当年六尺巷。

老邵与老潘是东西邻里,却因为住房中间的巷道多次产生纠纷。两户宅间距约1.3米。2023年初,老潘曾因老邵在住宅上架设彩钢瓦的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对老潘的诉讼请求未予以支持。

不久前,因老潘毁坏了老邵住宅上架设的彩钢瓦,老邵不许老潘通行屋后开展农业生产,双方由此发生了激烈争执。再次闹到了龙亢镇政府,经交办,龙亢司法所接手了这起棘手案件。

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百姓心中的“大事”。龙亢司法所邀请村干部、村调解员参与,采用“四步走”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现场查。经司法所、村干部、村调解员到案涉巷道现场勘查,发现巷道颇窄,两户宅间距约1.3米。经过现场询访还了解到,老邵与老潘曾在建房时留足了公共区域作为共用巷道,并同步设置了桩界。因为时间原因,仅巷道南侧桩点仍清晰可见,北侧桩点已无迹可寻。

二是双线解。龙亢司法所将调解现场放到了老邵老潘家门口,调解中边调查质证、边融入法律。既从情理、邻里和睦等层面悉心劝导,又从共用巷道土地权属性质等法律角度释法说理。经多日调解,双方的情绪都得到一定缓和,但仍坚持请求龙亢司法所组织镇村干部、村调解员处理。

三是反复勘。调解当日,龙亢司法所组织村两委干部、村调解员再次来到案涉巷道,勘验测量共用巷道的宽度、原有桩点等数据。同时,对无迹可寻的巷道北侧桩点位置进行商议,基于双方公共巷道的整体走向,充分考量双方住宅的屋檐滴水,重点研究了双方宅基地的丈量方案,努力实现纠纷的根本性化解。

四是现场签。在确定了巷道北侧桩点位置之后,龙亢司法所召集、村两委干部、村调解员就案情进行集体合议,拟定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分别从相邻关系、土地权属性质等法律角度和睦邻友好、谦让包容等情理角度拟定,随即老邵与老潘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均表示不会再因此事而闹矛盾。

小案不小,龙亢司法所秉持“融入+调和”理念,走进村居巷头,凝聚合力,耐心倾听、悉心解忧,努力寻求“情、理、法”的最佳平衡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越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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