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多举措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要求,怀远县司法局通过多项举措推进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法治怀远建设筑牢根基。

一是建立常态化述法机制,实现全覆盖式“年度大考”。坚持将述法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重点工作,形成高位推进的常态化机制。每年由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亲自主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组织全县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现场集中述法评议,确保述法工作有序开展。近三年来,累计组织县级年度专题述法评议会4次,63家乡镇(街道)、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现场集中述法评议,其中15人进行口头述法,实现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推动述法从“阶段性任务”转化为“年度规定动作”。

二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注重提升述法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广泛吸纳多方主体参与评议监督。在述法评议环节,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外,邀请 “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媒体记者、企业代表等共同参与,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督格局,确保述法评议过程客观公正、结果真实有效,切实将述法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三是规范述法内容标准,严格审核报告质量。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核心内容,要求围绕法治学习成效、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实践等方面进行述法,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同时将法治素养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民主测评重要内容,全面考量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县委依法治县办严格审核述法报告内容,要求述法报告精准反映实际工作、问题剖析具体深入,杜绝空泛表述和敷衍应付。近三年来,累计退回修改述法报告22人次,倒逼述法内容提质增效。

四是强化述法结果运用,完善考用结合机制。建立“述、评、考、用” 闭环管理体系,切实发挥述法工作的导向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将年度述法评议情况通报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目标督查考核中心等部门,协调将述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任免、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的用人导向。同时,将述法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纳入县委巡察内容,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下一步,怀远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将进一步发挥统筹全县法治建设职能,持续协调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推动述法工作从“形式化”向“实效化”转变,不断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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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县委,法治,党政,治县,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