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蚌埠消息 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杨翟郢村两委及扶贫工作队对32户贫困户子女进行了谈心谈话,对她们发放了怀远县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司法局四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赡养人依法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子女应该履行的经济上供养、治疗护理、耕种老人土地等8项赡养义务。根据每户实际情况,对她们应该在经济上承担的赡养费进行了明确。杜绝了赡养人之间相互推诿、甚至故意逃避赡养义务的履行,把包袱甩给扶贫帮扶主体。
通过谈心谈话,贫困户子女都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从经济上把父母供养好,从精神上把父母关心好,并据实签订了赡养协议。(邹荣珍、孙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