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溜镇:规范畜禽养殖 推进污染治理

安徽网蚌埠消息 建立健全养殖污染防治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治污设施,及时收集、贮存、清运粪污和病死畜禽,确保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近年来,怀远县河溜镇统筹抓好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两大主题,把畜禽养殖作为大农业、大生态的重要一环来抓,多措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环保环保养殖。

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场(户)。河溜镇通过实地走访,迅速摸清各养殖户规模、地址及污染设施情况,按照“因户施策、一户一策”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组织镇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缝隙、零死角,对40家规模养殖场和240家养殖专业户的地理位置、养殖品种、数量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养殖污染防治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治污设施,及时收集、贮存、清运粪污和病死畜禽,确保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决不偷排、漏排;养殖场业主要日常做好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好“一场(户)一册”制度,严防粪污漏排、偷排现象发生。

加强监管。河溜镇对新开办养殖场(户)的选址及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情况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圈舍建设与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机制;选址在限养区的,禁止新建、改扩建扩大养殖规模,严禁“未批先建”和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验先投”的养殖场(户)施工或营业,同时报国土、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作为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同时,对前期已造成的养殖污染及时进行清理;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养殖场,依法进行拆除;对于不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养殖场,签订“停养承诺书”,做到“两断三清”。加强巡查督查和24小时环保夜查,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和环保网格员的作用,形成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对整改完成的养殖户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长效落实。

督查整改。河溜镇对镇域内所有养殖户统一要求建立污水池、干粪棚、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确保从源头截断排污,做到废污不外排;镇环保等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养殖场进行全覆盖、点对点的排污现场整改,督导组每到一处,都仔细查看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备,了解排污设备等建设情况,并下达整改通知,限时限质限量如期整改落实,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严禁直排畜禽粪污,建立治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任务清。

抓责任追究。河溜镇对辖区养殖场内情况不明、问题不清、工作推进滞后、推进不力的村,将追究村党组织书记责任;对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渗出、泄漏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环保部门严肃查处。

(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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