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 助力企业减负前行

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怀远县公布2025年“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和计划。

此次改革明确行政检查主体需具备法定资格,要厘清涉企行政检查权行使依据,建立检查人员库。同时,加大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力度,同一主体多项检查或不同主体相近时段检查同一企业时,应开展联合检查,行业主管部门通常担任牵头检查单位。

怀远县还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企业信用、守法情况等,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合理调整检查频次。在检查过程中,强化标准清单运用,若不同单位要求不一致,由接到诉求的主体牵头协调。规范实施流程,联合检查单位应共同入企,减少单独检查。规范结果处理,对已联合检查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本年度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此外,加强工作衔接与结果互认,实行涉企检查备案通报制度,并推行柔性执法,更多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引导企业守法。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单位需协同配合,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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