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军,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奋战在打击刑事犯罪一线,办理了多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经济、涉黑犯罪案件。在办案中,他始终把清正廉洁作为坚定的职业操守,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了各项办案和工作任务。先后获得“安徽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坚定理想信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工作以来,葛军始终坚定信仰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和落实在检察具体工作中。作为一名刑事部门检察官,葛军在办案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拟定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涉老年被害人诈骗案件线索梳理,制作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手册,深入社区向群众讲解防范养老诈骗的知识,拍摄防范养老诈骗检察官微视频,积极通过线上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攻坚克难。
葛军作为蚌埠市检察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成员,主办多件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力职务犯罪案件,如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程某某受贿案,安徽某集团有限公司院原董事长刘某受贿案等。办案中,他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效果和效率的统一,程某某受贿案追赃挽损980余万元。参与办理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督导、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黑案,在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近半年多时间,放弃了全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加点全力推进审查起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个人嘉奖,所在专案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积极开拓进取,工作成效显著。
葛军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开拓思路,紧抓案件背后的洗钱线索。对在办及已办结的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中的重点案件,逐案筛查,密切关注涉案资金流向,对发现的遗漏洗钱犯罪事实及同案犯,及时开展法律监督,确保监督成效。2023年被评为“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个人”。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及烟草专卖局的沟通协调,形成对卷烟打假工作的打击合力。强化重大案件督办引导,对案件侦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为涉烟刑事案件顺利办理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至2023年先后荣获省、市两级“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葛军还担任院团支部书记,他扎实开展团支部工作,加强团员教育培训,将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2022年个人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021年、2023年蚌埠市院团支部两次荣获“蚌埠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作为一名青年干警,葛军立志在有限的青春岁月里,不断努力、不断奋斗,一如既往地坚守初心、务实笃行,以实际行动恪守为民宗旨、维护公平正义!